第34章 涅槃体性--觉悟之路.

《觉悟之路》第三十四章 涅槃体性


朋友,何为涅槃?贪之熄灭,嗔之熄灭,痴之熄灭,此即为涅槃。

——《相应部》

与万有存在的娑婆世界相待,涅槃为永恒(dhuva),美好(sub-ha),快乐(sukka)。

佛教认为,世间法和出世间法分成两个部分,即有为法(samkhata)和无为法(asamkhata)。

“一切有为法皆有三相:生,老,灭”(1)

一切因缘所生法皆有生起之根本特征,而生起之法皆无常变化及至消失。一切有为法都在不停的生起和持久地变更之中。无常这一普遍规律适用于宇宙中的一切精神和物质范畴,包括微小细菌和微粒子,以及最上有情和庞然大物。心识虽然难以构思,但它比物质的变化更为迅速。

佛陀和阿罗汉所悟证的涅槃为出世之法,它是非因缘所生。故尔,它不在生有、变化和消失之内。它非生、非老、非死。严格讲来,涅槃既不是因,也不是果。所以它是独一无二。

一切从因而生之法,不可避免地要消亡,而这又是一种痛苦。

生命是人最为珍贵的财产。但是,当一个人面对无法克服的困难,背负不了沉重负担时,这一生命就成为他无法容忍的包袱。有时,他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寻求解脱,好象自杀可以解决一切。

色身被打扮了又打扮。但是,当那些富有魅力、美好、诱人的色身随着时间的推延而衰坏时,它就变得令人厌恶。

人们希望在娱乐、欢快的环境中,与自己的亲人快乐幸福地生活。但不幸的是,浊恶的世界总是与他们的愿望和理想相违背,无可奈何的痛苦是如此的难以忍受。

下面这一美妙的寓言恰如其份地说明了生命无常及其诱惑之本性。

一个人在一树木茂盛,布满荆棘和碎石的树林里急走。突然,他惊恐地发现,一只大象出现在他身后,紧迫不舍。恐慌之极,这个人拔腿就跑。不久,他看到一头枯井,赶忙跑了过去,想藏躲起来,但他又恐惧地看到井底有一条毒蛇。由于没有其它脱逃方法,他只好跳到井里,一把抓住一根长满荆棘的蔓藤。抬头一看,他看见两只黑白老鼠正在哨着蔓藤。在他的脸上方有一个蜜蜂巢,不时掉下几点蜜汁。

此愚昧之人,不正见他所处环境的危险,贪婪地品尝起蜜汁。一个善良之人自愿给他指出一条脱生之道。但是此贪欲之人以各种借口开脱,直至他尽情地享受完。

此布满荆棘之路就是此娑婆世界,生死大海。人生不是以玫瑰花铺设而成的安乐窝,其中充满了要加以克服的各种艰难困苦,要忍受多种对抗和非正义的批评、攻击和侮辱。这就是生命曲折之道。

在此,大象喻指死亡,毒蛇为年老,蔓藤为出生,两只老鼠为白天黑夜,一滴滴蜜汁意指变化无常的物欲本性。这个人代表了所谓的有情众生。那一善良之人指的是佛陀。

短暂的物欲快乐仅是一些贪欲的一点点满足。当获得希求之物,另一欲望生起。贪婪永远得不到满足。

痛苦是生命之根本,难以逃避。

涅槃为无为之法,为不变、善美、快乐之法。涅槃之乐应该同一般的世间之乐区别开来。涅槃的乐趣不会变得无味而单调。它以平静情欲而生起,而不同于一般世间欲望满足后而有的快乐。

在《摩诃优陀夷经》(2)中,佛陀列举了十种程度不同的快乐,开始于由对五官的美妙刺激而生起的粗浅物质快乐。当一有情在善道上的成就得越来越高,快乐也会越来越高尚、圣洁、微妙,这样世间越来越难以被认为是一快乐。在第一禅中,有情体验了出世之乐,绝对独立于五欲之外。通过断止物质主义者珍爱的感官乐趣的贪求,一个人体证这种快乐。不过,在第四禅中,即使这一种快乐也被作为一粗恶无益之物而抛弃。离舍在此被称为是一种快乐。佛陀道(3):

“阿难陀,物欲之奴有五。何为五?以贪欲为伍,眼所见色法,此法为可贪,可爱,富有诱惑,而唤起情感之尘。耳所听之声,鼻所闻之香,舌所尝之味,身所及之触。所有此法为可贪,可爱,富有诱惑,而唤起情感之尘。阿难陀,此五法为五欲之奴。由此五欲之奴而生起的快乐和欢愉被叫做五欲之乐。”

“若有人言:‘此为有情众生可以体验之最快乐。’我不如此说。为什么?因为另有一更为高尚,更加神圣之境界。”

“何为此一更为高尚,更为神圣之境界?比丘以彻底断除食欲为住,以安隐生起的伺寻为住,远离不善之法,以喜悦和快乐,安住第一禅定(pathama--jhana)。这就是更高层次,更为圣洁的快乐。

“若有人宣称此为有情可体验之最快乐。我不如此说。复有更高之快乐。”

“一比丘充满最初维系之寻伺,内心安祥,制心一处,最初和维系之寻伺因禅定而绝止,以喜和乐为住,处于第二禅(dutiya--jhana)。此为更高,更圣之乐。”

“若有人宣称此为有情可体验之最快乐。我不如此说,复有更高之快乐。”

“一比丘断除喜,正念住安隐,究竟意念,以身为验,如圣者言:以喜舍正念住于极乐。如是住于三禅(tatiya--jhana)。此为另一更高更圣之快乐。”

“若又有人宣称此为有情可体验之最快乐。我不如此说,复有更高之快乐。”

“于此,比丘祛除乐想和苦想,忘却过去喜悦和伤悲,非苦非乐,圆满舍离,正念,以第四禅悦为住(catuttha--jhanaa),此为另一更高,更圣之乐。”

“但是,这就是最高之乐?我不如此说。更有胜者。”

“于此,比丘彻底超越色想,无感官之寻伺,远离散乱忆念。如是思惟:虚空无限,以无限虚空为住(akasanancayatana),此为另一更高,更胜之乐。”

“但是,此为最乐?我不如此说,又有更高,更胜快乐。”

“于此,彻底超越无限虚空,如是想:意识无边,以识无边(vinnanancayatana)为住。此为另一更高胜之乐。”

“但是,此为最乐?我不如此说。更有胜乐。”

“于此,比丘超越识无边处,如是想:无所有处,以此无所有处(akincannayatana)为住。此为更高更胜之乐。”

“但是,此为最乐?我不如此说,更有胜乐。”

“于此,彻底超越无所有处,以非想非非想(n' eva sanna n' asannayatana)为住。此为另一更高胜之乐。”

“但是,若复有人宣称此为有情可体验之最快乐。我不如此说。为什么?又有更高之快乐。”

“何为此另一更高胜之乐?于此,比丘究竟超越非想非非想处,以获证受想终止(sannavedayitanirodha)而住。阿难陀,此为另一更高胜之乐。”

在此十次第快乐之中,这就是至乐最胜处。此出世之境(nirod—hasamapati)即为此生体证涅槃之乐。”

正如佛陀所预言,有人也许会问:当没有意识体验时,怎样知道此名至乐?

佛陀回答说:“诸比丘,如来不仅仅因为乐受而感受快乐。诸比丘,当体证至乐时,当下而且只有当下究竟者感受至乐。”(4)

佛陀说:“我说一切由感官而感受之事皆为苦。为什么?因为苦中之人贪求快乐。而所谓的快乐贪求更高的快乐,所以世间之乐无有满足。”

一般说来,佛陀宣说:“涅槃为至乐(nibbanam--paramam—sukkam)”此为极乐,这是因为此乐非为感官经历之乐。这是一种从生命的痛苦中获得解脱的快乐。

普遍来说,痛苦终止这一事实被说成为乐,虽然这并不是形容这一真实的恰当词语。

【涅槃于何处?】

在《弥兰陀经》中,那先比丘这样回答这个问题:

“观看东西南北上下四围,无有一处可为涅槃所处,而又无所不处。正确指导生命,以德为依,富有理念之人,或于希腊,或于中国,或于亚历山大,或于拘萨罗,都可认识它。

“正如火不被储藏于任何一特别之处,而是当必要因缘相聚时才生起。同样地,涅槃也不被说成存在于任何一处,而是当一些必要条件圆满时才证得。”

在《边际经》中,佛陀说:“在此六尺之躯,以及想和受,我说世界,世界之始,世界之灭,以及导引世界之灭因。”(5)

在此,世界意指苦。所以,世界的终结,就是苦的熄灭,这就是涅槃。

一个人依此六尺之身而得涅槃。涅槃不是所造,也不是有所造作之事。(6)

涅槃存在于地水火风找不到依靠之处。

在谈到有关涅槃时,《相应部》说:

“裂化、流淌、燃烧和移动的四大再也找不到所依之处。”(7)

在《优陀那》(8)中,佛陀说:

“诸比丘,众河流归集大海,暴雨滂沱,大海却不为之低浅,也不为之满溢。同样的,虽然众多比丘获证无余涅槃,于涅槃之境不增不灭。”

因此,涅槃不是一种圣我滞留的天堂,而是一种我们可及之法(体证)。

永恒的天堂提供人们所有希求的欲乐,在那里众生尽情地享受乐趣。但就实际看来,这是难以想象的。一个人绝不可能想象得出这样一个不变之地的存在。

弥兰陀国王承认没有一个可藏涅槃之地,但又问那先尊者,是否有一可供人们依据的基础,以此来正确指导生命,获证涅槃。

“是的,大王,有这样一个基础。”

“那先尊者,何为这样的基础?”

“大王,戒为其基础。如果以戒为依止,意念严谨,无论其人在何处,赛提安斯、希腊、中国、塔陀里、亚历山大、克什米尔、甘达罗,或于山颠,或在最高天,正确指导生命者,都会证得涅槃。(9)

【什么获证了涅槃】

不得不被放在一边,因为佛教不承认有一恒常实体和不死灵魂的存在。(10)

所谓的有情众生,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所谓灵魂的躯体,仅仅为一堆因缘造作之因素。

比丘尼阿罗汉金刚说:

“当每一个零件都准确地安置好,
轮车之词在我们心中产生,
正如当五蕴结合在一起时,
我们习惯上说是人类众生。”(11)

根据佛教,所谓的众生是由心法和色法(Nama—Npa)组合而成其本身就在闪电般地不停变化中。除此两种构造元素,不复存在永恒之灵魂和不变之实体。所谓的自我只不过是一幻觉而已。

佛教不说永恒的灵魂和梦幻的自我,假设了一个强大的生命之流(santati),只要有无明和贪欲的供给,生命就会无休止地迁流下去。当一个人祛除这两种根本大缘,获证阿罗汉,在其最后涅槃时就停止了迁流。

从传统方式来看,有人说阿罗汉获证无余涅槃,或住入涅槃。

“就当下现前而言,没有不变的自我,也没有一同体有情,更不用说在涅槃中有一自我,或灵魂的存在。”

《清净道论》云:

“只有苦的存在,而没有痛苦者的存在,
没有造作者,只有行为而已。
涅槃为有,但没有寻找涅槃之人,
有道路的存在,但是没有行者。”

佛教的涅槃概念和印度的涅槃或解脱概念的不同点就在于,佛教徒以无永恒灵魂或创世者来看待他们的目的,印度教徒则相信有一永恒的灵魂和创世者。

这就是为什么佛教不可被称为常见或断见的原因。

在涅槃之中,没有被永恒了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可被断毁。

正如埃德温--阿诺德爵士所说:

“如果有人说涅槃为终结,则其人胡言乱语。
如果有人说涅槃为存在,则其人错误百出。”

必须承认的是,在佛法中,涅槃是一极为棘手的问题。无论我们怎样设想它,我们都无法明白它真正的本性。明白涅槃的最好方法,就是通过我们的如实智,体证涅槃。五种感官不可能构思涅槃。对于一般人来说,涅槃总是深奥难解。佛陀尽一切必要,详尽地对一切有情解释了通往涅槃唯一的捷径。目标在这里深隐不露。但是,成就方法绝对的明明白白。当此成就获得之时,目标也就再也不被乌云遮盖,从而澄清无余。

【注】

(1)英译《增支部》,第一品,第135页。

(2)《中部》,第一品,第59经,第396页。

(3)同上;《恩典》,第4,第129-132页。

(4)同上。

(5)《相应部》,第一品,第62页。

(6)“涅槃由八正道而证,非产生。”《清净道论》,XVI,71。

(7)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23页。

(8)伍德·沃德,《道德升华之诗》,第66-67页。

(9)《那烂陀所问经》,第202-204页。

(10)见第29章。

(11)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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