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人权”余波--胡适传.

《胡适传》10. “人权”余波


1930年11月底,胡适挈妇将雏,离沪北上,住进新租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四号寓所。心想,从此离开那因谈人权而引起麻烦的是非之地,然而麻烦却未能完全了结。

胡适离沪之前,中国公学又发生风潮。胡氏本来早于5月获准辞职了,但他推荐的继任者马君武先生,采取萧规曹随的方针,于校事无所变更,故仍为当局所不满。有关方面便运动党人于右任先生出长中公,因即引起风潮。上海市党部为此又在报上发表宣言,极力攻击胡

适,并翻出谈人权的老账来清算,其中说:

自胡适潦倒海上,执掌该校后,以野心之未逞,更主编《新月》杂志,放言怪论,诋毁总理,狂评主义,诬蔑中央,凡煽惑人心之言,危害党国之论,无所不用其极。①

他们咒骂胡适为“反动文孽”,说他在中公风潮中“仍猖獗不已”,出面调停,实则是“教唆少数学生重起拥马风潮”,甚至杀气腾腾地宣称国民党人士“莫不欲得胡适以谢天下”。胡适素养好,不怕骂,但看了报纸,虽不忧心忡忡,却毕竟也不得安宁呀。

接着,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又登出立法院长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又是针对胡适而发的。其中说:

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②

这里的“所谓哲学博士”,明明是暗指胡适的;而言词如此愤激,明显是对《新月》谈人权,争言论自由的余恨未消。他们虽然后来也贡献过“五鬼乱中华”的妙论,并把共产党也归到“五鬼”里面了;但似乎还不够将功折罪,所以,胡汉民要把胡博士拿来训斥一顿,以警诫谈所谓言论自由者。

胡汉民是留日出身,早年参加同盟会。孙中山办《建设》杂志时,他与廖仲恺、朱执信等,跟胡适讨论过“井田制度”。那时国民党尚不行时,所以“先生”长“先生”短的书信往还,煞是亲热。十年之后,胡汉民已贵为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央的“胡委员”了,岂是当年讨论井田的胡汉民可比?因此颐指气使,对胡适很不客气。受了这样一位党国要人的无端训斥,胡博士又岂能忍气吞声?他于离沪北上的前三日看到此文,便写信质问,要求胡汉民指出在哪一天的什么《伦敦泰晤士报》上登有胡适的什么长长的文章。这一下可将了胡汉民的军。他本不会英文,自然没见过《泰晤士报》,也没有见过胡适的什么文章,只不过是听了某人投其所好的挑拨言词,便率尔兴师问罪。接读了胡适的信,他怎么能答复?只好推给秘书处代答,敷衍了事。

“胡委员随从秘书处”的代答,颇为滑稽。一方面承认胡汉民是听“友人”说的,不是自己“见到”;也不是胡适发表什么文章,而是《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这样说来,胡委员的演说信口开河,又率尔发表于报章,至少有不察之过的;但是胡委员却硬说是“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

官僚权势者们大约都习惯于这种蛮横态度。另一面,胡汉民的演说,明明是对着胡适,代答却又诡辩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这就使胡适明知受了诬诋,却也不好追究得了。③

那时,胡政之写的《新都印象记(二)》,也记有胡汉民的上述谈话。胡适便写信去询问。胡政之复信说,胡汉民当日确是指名道姓,针对胡适而发。这使胡适更明白了党国要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心里自然不快;但更使胡适感到惊异的是胡政之复信中提到的另一件事——

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④

即是说,胡适迁居北平以后,当局对他的言论仍十分注意,往来信件也要受公安局的非法检查。这便是在中国谈人权,谈言论自由的结果!

与此同时,留在上海的《新月》杂志,也不时遭国民党当局的扣留与查禁。主要撰稿人罗隆基曾被拘捕,经保释后,他作了《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载在《新月》第3卷3期上。当局又认为该文“挟忿诋毁”,要求光华大学撤销罗隆基的教授职务,敲破他的饭碗。自然这也是当局对他们谈人权的事,余恨未消的缘故。1931年初,胡适去上海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第五次常会,便极力为罗君和《新月》的事奔走。1月18日,他托人带《新月》杂志两份,送给蒋介石和他的侍从室主任陈布雷,并写信表明心迹,说:

鄙意“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必须建筑在“互相认识”之上。故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2卷全部及3卷已出之3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2卷4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流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⑤

罗隆基的事终于无可挽回,他只好以译文卖稿为生。但胡适既送杂志,又表心迹,希望“互相认识”,还是有作用的。

这年10月,胡适又要到上海参加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前,他与丁文江曾奉召去南京晋见蒋介石。10月14日的《申报》,登载“南京专电”称:

丁文江,胡适,来京谒蒋。此来系奉蒋召,对大局有所垂询。国府以丁、胡卓识硕学,拟聘为立法委员,俾展其所长,效力党国。将提14日中政会简任。

蒋介石特别召见胡适、丁文江,“垂询”大局,可见在蒋氏那一面,对胡适是有了相当的认识,也相当的器重了。这是胡适第一次晋见蒋介石。谒蒋以后,他便迅速去上海开会,会毕又迅即北上。后来“简任”没有,不得其详。至少大约开始建立起“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罢。当时,有位“敬”先生给胡适写信说:

太平洋学会,公速北还,绝无痕迹之好机会,可以保留独立发言之地位。爱公或无如弟者,唯形迹稍疏耳。在君(按,即丁文江)请其一个月之犹豫亦可打消,不如再来为要。⑥

据此可知,胡适、丁文江与蒋介石当局之间,大约达成了某种谅解,但又都希望“绝无痕迹”;而此后,蒋介石肯定要借重胡适、丁文江,以其“独立发言”之地位,来为党国效力了。这年11月11日,蒋介石便致电胡适:“财政委员会业经组织成立,兹定于本月15日上午九时在国民政府开第一次会议,即希届时出席为荷。委员长蒋中正。真(十一日)”报上也公布了该委组织大纲及委员名单,胡适以“学者”身份与蒋中正、林森、宋子文等“政府”首脑同列委员。胡适自己也觉得财政委员会的发表,“可谓‘神速’”,只是因为“北归后即病”,未能出席会议。⑦

① 见1930年11月15日《申报》;并参看1930年11至12月间杨亮工、高一涵、蔡元培、傅东华等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30~33、36~37页。

② 转引自胡适1930年11月25日致胡汉民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32~33页。

③ 1930年12月9日胡汉民随从秘书处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4页。

④ 胡政之1930年12月25日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6~37页。

⑤ 胡适1931年1月18日致陈布雷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40页。

⑥ “敬”1931年11月1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85页。写信人署名“敬”。耿云志先生据中国近代史所藏胡适档案,1930年9月17日陈叔通寄所作《季常死状》一文给胡适,该文署陈叔通,而信末署“敬”;又将档案中信件笔迹对勘,考定此信系陈叔通所写。(见耿著《胡适年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页)陈叔通,名敬第,后以字行。长期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董事和浙江兴业银行董事。

⑦ 参看《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10册,1931年11月11日。(三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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