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七章 --牛虻世家.

“……土地十分肥沃,只是怕是蚰蜒。但麦克佛逊知道对付它们的办法。亲爱的,如果需要的话,就到我家来,他会教您的。瞧,您丈夫来了。”

他俯下身子,吻了一下朝他伸出的那只胖手。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蒙克顿夫人对他的祝贺不只是慈祥的,而且非常温柔。

“祝贺您,亲爱的亨利!斯坦利.里维斯的女儿为咱们增添了光彩,这是咱们大家莫大的荣幸。是的,比阿特丽斯,您父亲年轻时,我对他就有很深的了解。我弟弟在牛津大学时,和他很要好,我在妹妹的结婚典礼上跟他跳过美女艾舞。好了,我该走了。过了星期一再见。我的儿媳妇请我转达她的歉意——她分娩后还没有康复。请您别忘了大丽花的事。”

亨利送她上马车时,心里还有些嘀咕。她拉着他的手。

“不调皮,您知道,您是多么幸运吗?她真迷人。虽然不像她母亲那样漂亮,但我认为,丝毫也不比她母亲逊色。坦率地说,当我知道您所做的这一选择之后,感到有些不安,担心她象她母亲。我简直无法容忍那个愚蠢的多拉.庞谢福。确实,她很漂亮,可以说得上十分妖艳,我们都管她叫“小天使”。但光漂亮是不够的。如果您母亲的这个家由一个灵魂空虚的蜡制洋娃娃来掌管,我会感到十分遗憾。我很敬重汉娜.巴顿:她是个深明事理的正派女人。但比阿特丽斯确实称得上是斯坦利.里维斯的女儿,您看她的一举一动。真是仪态万方,犹如一匹高贵的骏马。但您还是应该关心她的衣着。我简直有些吃惊;最初一瞬间,我把她当成demoiselledecompagnie了。难道那个傻女人没有给她陪送嫁妆。”

“时间来不及了,”亨利含糊其词地说。“为了请她哥哥当主婚人,我们只好提前举行婚礼。她哥哥急着要回葡萄牙去。他在外交部门工作。”

“知道,我全知道。您猜猜,是谁给他安排的这份工作?当然是蒙克顿了。那个小伙子怎么样?您喜欢他吗?啊,这使我很高兴。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蓝色的丝绒西装,简直是个仪表堂堂的男子汉。当时,他坐在我们驻巴黎大使馆的椅子上看小说,显得十分善良、温顺。您应该尽快带她去伦敦或者巴思,给她做点衣服。过了星期一,你们到我家吃午饭……她有没有合适的服装?我以为,多拉会给她做结婚礼服的。那么,这件是谁做的?噢,是我妹妹送的。好极了,衣服首先是给人看的。我向咱们社交界介绍的最后那位新娘,竟然忘记了她举行婚礼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当然,这并没有多大关系:新郎已经快七十岁了,走路都得拄拐杖。但象您这样一个年轻人,问题就不一样了,是不是?”

她亲昵的笑了笑,用胳膊肘朝他肋上捅了一下,他抽搐了一下。这并不是因为他比他同辈的人正派,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蒙克顿夫人拿比阿特丽斯开心。

蒙克顿夫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子,用她那肥大的手指警告着他。

“您可要作她的好丈夫,亨利少爷,否则,我可不饶您。”

他清醒过来以后,赶快跑进客厅,抱住年轻的妻子,狂吻起来。

“亲爱的,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把什么人给征服了?我还没见过她和别人这样谈过话,从来没见过!全郡的人都将拜倒在你脚下。我的美人!我怎么感谢你呢?”

比阿特丽斯把下嘴唇咬得发疼。达到目的,这当然是令人愉快的事。可是代价呢?

她稍稍闪开身子。

“别这样,亨利,你把我的衣服弄皱了。”

他哈哈大笑,放开了她。

“你的衣服!就为这件衣服我都挨骂了!应该想法给你添置点服装。”

“我什么都有,只不过是忘了换而已。蒙克顿夫人对所有人的穿戴都要指手划脚吗?”

“只是对她喜欢的人,她才指手划脚。但恐怕她对很多人并不这么关心。告别时,她那么温柔地吻你,就好象你是她亲侄女似的。这简直使我不胜惊奇。”

看来,他根本没有想到问问自己:

她是不是愿意让那个长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猪眼的完全陌生的女人吻她,管她叫亲爱的小姑娘,抚摩她的脸蛋。比阿特丽斯立即垂下眼睑。一切都无所谓,只要他满意……

他还是那样满面春风,查看秋天里的那些果树去了。

她说得对:银行存款已经所剩无几了。最好是等三月份的进款,不急需的开支,暂时应该节省下来。但也不能让妻子在本地社交界初次抛头露面不戴任何首饰,只插一束迎春花。

“或许能在我母亲的首饰匣里找到点叙,”他说。“当然,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了。你知道,巴顿家庭并不是显贵世家。同时,祖父死后,母亲生活十分贫困,她只好把那些古玩都卖掉。但她嫁给父亲时,他给她买了一些好东西。咱们还是去看看吧。”

他把首饰匣拿来,匣子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我爱妻的珍品。我死后留给我的儿子亨利。”他坐下,打开匣盖,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子上。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有意义的纪念品:用头发编成的小链、用玛瑙制作的服丧用的胸针、磨旧的结婚戒指、儿童戴的珊瑚戒指和玩具。珍贵的首饰并不多,而且都是些笨重、昂贵又不美观的东西,可能是从某个土里土气的珠宝商那里买来的。亨利连连摇头,突然间他又喜笑颜开了。

“你瞧!”

他拿起一只扁平的镀金项链,上面镶着一颗小珠子,然后珍爱地让那条长长的多链子从手指缝里垂下来。

“你喜欢这只项链吗?我看是挺不错的。这是我出生后第二天父亲给母亲买的。玻璃是后来镶的。你看……”

他项链翻过来,玻璃里面有两缕小孩头发。

“这是我哥哥的姐姐的头发,他们是一对双胞胎,是得痢疾死的。那时候我还很小。我记得,很早以前我坐在母亲膝盖上,想抓这只项链。她说了一声:“不行”,把它拿开了。然后又吻了一下项链,就哭了起来。我当时大概只有三四岁。我刚刚六岁,她就去世了。过了很多年,父亲告诉我,母亲非常想念她那两个孩子。”

比阿特丽斯仔细端详他的脸。这张脸完全变成了另一副样子了——可以看出,他心地是很善良的!

亨利仍然犹豫不决。

“我担心,这只项链样式太老了。但也许它还能戴……”

“如果你不在意,我倒很愿意戴它,”她温和地回答,略带些腼腆的表情,低下头,让他把项链戴在她脖子上。“谢谢。戴它比戴什么珍珠玛瑙都愉快。”

她看看玻璃框里面那些纤细发亮的头发。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一阵轻松,仿佛这些头发就是使她获得幸福的护身符。

“最好马项链放在首饰匣里,等星期一再拿出来。”说着,她就去解项链。但在她脖子底下有个带尖的东西把项链勾住了,比阿特丽斯的手指被扎了一下。

“这儿好象有个别针,”她说。

亨利走到她跟前。

“让我来看看。对,花边上勾着一根弯曲的铁丝。”

“啊,我想起来了。这是用来挂梅丽夫人送的百合花的,不这样,花就会掉下去。”

她的脸又变得十分严峻了:她回想起,她母亲那双亵渎圣灵的手,曾用贞洁的花环装点的女儿的身躯,而她自己却甘受凌辱。人们迟早会发现,加略人犹大原来是一个女人和母亲

比阿特丽斯用颤抖的手指把铁丝从花边上解开。

“我来帮你弄。”亨利说。

他小心翼翼地摘下铁丝。突然间,一股热血冲上他的头,他掀开轻柔的缎子衣服,把脸贴在她胸脯上。

“啊,多美的皮肤!”

她使劲向后一闪,铁丝从他手里脱落了。

“亲爱的,我扎着你了吧?”

亨利从地上拣起铁丝。他突然发现比阿特丽斯脸色煞白,颤抖的双手紧紧抓住衣领。

“亲爱的,请您原谅吧,亲爱的!我不是故意……我只是……”

他怀着忏悔的心情,朝她走去。她失声叫喊一声,转身躲开他,从房间里跑出去了。

她仿佛是一头从猎人手中脱身的野兽,气喘吁吁地锁上了卧室的门,脱掉衣服,摘下项链。这时,她依然战战兢兢,好象总觉得那双贪婪的嘴唇还在碰她。她把水倒在脸盆里,使劲擦那块被玷污的地方,把雪白的皮肤弄得通红。最好是用烧红的烙铁在这地方烫一下!……

简直是牲口!他故意把你的注意力岔开,讲些他母亲及其死去的两个孩子的谎话来麻痹你,目的就是为了干这种事。

夜里还得受罪。但总可以咬紧牙关,耐着性子,勉勉强强熬过去。可是连白天也不能得到片刻安宁,时时都要提防暗算、根本不管她的痛苦和恐惧

她听见轻轻的敲门声,却竟然象块石头似的一动不动。

“比阿特丽斯,亲爱的,给我开开门!请你开开吧。”

房子是他的。门也是他的——如果他愿意,尽可以把让砸开。她舔舔嘴唇,勉强地说:

“对不起,亨利,请你稍等一会儿。”

她拣起来项链。有一节已经弄坏了。

有什么关系!坏了一节旧的还可以安上两节新的。反正她摆脱不开他的纠缠。

她洗完脸,穿上一件家常便服,把围巾披在肩上,用别针把它紧紧别在胸前,然后才打开门。亨利走进屋子,那副样子好象一头落水狗。

“亲爱的,原谅我吧,请你原谅吧。”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吃力地向前走了几步,坐在椅子上,这时她额头上已经沁出几颗汗珠。她咬紧牙关,恶狠狠地诅咒自己:

“站起来,傻瓜,站起来!你坐着可拦不住他。站起来,别惊惶失措。你要是晕倒可就完了。他越走越近了。”

她觉得头昏目眩。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跪在她跟前,抱着她,把头贴在她腿上。

“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我并不想损害你的自尊心,我的谦恭的人儿。我罪该万死,我怎么能这样忘乎所以!我觉得好象是践踏了一株紫罗兰。”

“亨利,”她吃力地说,“请你……出去吧。我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不,我并没有生病,但我想躺一躺……不,不,我什么都不需要。看在上帝的面上,你快走吧!我……我恶心。”

他站起来,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她。他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时尔显露出希望,时尔又表现出迟疑和内心的恐惧。过了一会儿,他踮着脚走出房间,比阿特丽斯又把房门锁上了。

她已经不再想呕吐了,于是便勉强走到床前,躺下来。待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在暗中发笑。

他好象是践踏了一株紫罗兰!世上为什么要长紫罗兰呢?

关于花,她父亲曾有过一种奇怪的说法。有人赞赏过父亲的外祖母的肖象。“是的。”后来他说,“他很漂亮,但她把所有与她接触过的东西的美都给扼杀了。只要有她在,田野里的花也要变成杂草。”

还有多少花要变成杂草呢,在布莱特赫姆斯顿那个可怕的夜晚,亨利曾经说过:“我的百合花,我的白百合花。”然后,他就哭起来——哭他所谓的白百合花,而正是这朵百合花被他刚刚在污泥里弄脏了。

诗里总是这样描写的。而且经常用花作比喻。你从小到老整个一生好象就是一本《牧人记事》,其中每种花都有一种雅号:天真的菊花、贞洁的百合、含羞的紫罗兰、殷红的玫瑰。接着又是什么什么?

“接着是——结果实的苹果树。”

她起身坐在床上。不,最好别当结果实的苹果树。即便妇女都是奴隶,人们也不应该让她们遭受这样的屈辱。九个月的时间还很长,还来得及寻找一条出路。

或许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吧?呕吐可能是偶然现象。即使是真的,一个女人也有权作出选择,只要吃一口毒药,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你别骗自己了。五个星期以前就该做这件事。当时在码头上夜深人静,你手握利刃,可你又干了些什么呢?”

“难道我不该履行诺言?当时我好象没有想到……”

“你只能欺骗别人。你把刀扔了,因为你怕死。你胆怯了,亲爱的,你胆怯了。”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她是不是象疯子一样自言自语?或是……

肖象上的女人!她是个有怪癖的母亲,曾劝说自己的女儿去上吊……是不是过了五十年她又显灵了,又想重操旧业?

父亲说过,胆小鬼…….他怎么说的?“胆小鬼——这种人总是自我安慰,说下一次绝不再屈从了。”这句话他说得多可怕。

“现在你总算体会到了其中的奥妙。是的,你血管里流的是父亲的血液,所以你也是个奴隶。父亲很清楚,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但他一直到死,都是她的奴隶。而你也是由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你别吓唬我。我永远也不会屈服。”

“你这样想吗?噢,当然,最初你会牢骚满腹。没关系,发你的牢骚吧——这有什么呢?等你发够了牢骚,就会安静下来。那时,你的主人想让你结多少果,你就会给他结多少。”

当完了结果实的苹果树以后,又是什么呢?一棵无人需要的、皱皱巴巴的、酸溜溜的老野树。最后,化作一具腐烂发臭的僵尸。

她又笑了——这是一种恶意的微笑。

不,她把一切都弄颠倒了!那只不过是他的化身。鬼笔——就是每个如愿以偿的色欲之徒的化身。不久前,她在榛树林里看到了鬼笑,起初她觉得,附近放着一具死尸,后来,她差点踩上那个脏东西。

她竭力想让自己清醒过来。行了,行了!够丑恶的了!

她想得太多了。她原来还曾自我安慰:没让那个家伙侮辱她,还差一点没把他的眼睛抓瞎。可实际上,这两个家伙都侮辱了她:现在这个人糟蹋了她的身体,以前那个人损害了她的灵魂,这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唉,还得戴上装着那两个死于痢疾的小崽子头发的项链,这种朴素大方的打扮会得到蒙克顿夫人的欢心,同时也可以节省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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