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能变(20)--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识论述记》二、初能变(20)


【论】不相应行至真爱著处。

【述曰】无实体故。不应于无体法生爱著故。不言无为者。内道小乘不计为著处。彼非著处故。外道云我是著处我爱我。已不应即为能所著处。此共小乘诤赖耶无遮爱著处。此中除彼犊子部师。彼亦如前非著处破。非有为.无为故 上来总别破讫。前第一是总遮。次三随增计度遮。下三别蕴遮。故有尔所。

【论】异生有学至真爱著处。

【述曰】此下第三显理起爱所著之处必第八识总结。异生.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若总若别有计.不计起分别爱。于此识中任运我爱决定生起。如童子等虽无分别此蕴彼蕴。然必爱我。故唯此识是真著处。

【论】由是彼说至此阿赖耶识。

【述曰】此总结也。摄论文少别。并如彼抄。

证第八识总有二分。第一引经。虽有自许他许经别。总是第一引明了经 自下第二引共许经文含隐者依经申理。即是理证。然瑜伽.显扬.对法八证。未是拟宜。摄论无性.世亲三卷何以方类。至下文中一一对出尽.不尽理 引理证中有三。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二正引经申其理证。三广证已后总结之。

【论】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述曰】即初也。

次依经附理一一别释。总为十证。总一颂云。持种.异熟心。趣生.有受.识。生死.缘.依食。灭定.心染净 证各有三。第一引经无此识而经义不成。如此第一中谓契经说下是。第二别显征其义明违理不成。如此中云谓诸转识在灭定等下是。三总结归本识彰他义不成。如此中末后心即是此第八识是。下多分一一有三随文准解。然八证中此但有五。可具对明。不解三者。下自当悉。

【论】谓契经说至故名为心。

【述曰】第一引经。不出经之题目。但随解释 杂染法者。即有漏法。善.染皆是 清净法者。即无漏法。五蕴并是。或顺解脱分等名清净。顺清净故。分位之中有清净无漏种故 之所集起故名心者。或诸法种于此集起名心。心是所集起处故。即通有漏.无漏所集起处。或诸法种子之所集起名心。心是诸种所集起故。如善.不善业为异熟因。无记种子为因缘。集起现识。果唯有漏不通无漏。无漏不生此识故。无漏识者无漏集起。此即引经。

【论】若无此识至不应有故。

【述曰】无第八识如经持种心不应有故。即无此识理爽前经。随诸部释。虽下自有简。然于此中。总叙诸部释此经。下方次第别难。谓诸部中经部强胜。故须先破。

次第二段文。

【论】谓诸转识至有间断故。

【述曰】自下第二别显征其义明违理不成 于中有五。初破经部 于中有三。一破五蕴受熏持种。二破识类。三合破识及类前后相熏。

初中有三。一正破六识。二破色.不相应。三破心所 初中又二。先破违教。后破违理 违教有二。初破他。后显自。譬喻部师即经部也 如五十一.对法等。解种子义中云。又心.相续长时间断。不应经文流转不息者。是以转识间断故。不能持种受熏。夫坚性者可持种故。识若不断其种恒在。识既断故种亦随灭。后法等起从何种生。有间断故不能持种。然彼但言灭定等长时者不取余法 凡间断者。共经部师有五位故。谓即无心睡眠.闷绝.无想.灭定.无想异熟。其大乘中命终.受生闷绝中摄故。此等诸位转识不行。唯第八识相续不断。

此中以下诸识言者。多分兼心所。言取臣故。或不取者下。自别解心所法故。

然此中下电光等喻。一喻通三因。谓六转识不能受熏。有间断故。如电光等。即下说云。一非可熏习。二不能持种。三非染.净种所集起心。此皆是法。以此一因通三宗量。此皆遮量。设各自熏。或互相熏。皆此中摄。

【论】根境作意至易脱起故。

【述曰】经部六识不俱时有。破大众部。然彼无熏习义。设破熏习。又以经部有熏习故。设许俱时。亦不成熏。此破经部设许六俱。有熏习故。是义之本 摄论第二无性解云。若六转识定俱有者。不应所依.所缘.作意三种各别。以各别故无相应义。此难俱时起识熏义 世亲摄论云。复有余义。谓行相亦别。此不成因。第八.六识根等许别行相亦异。又无同喻非极成因 无性意谓根.境等定别。非定俱时故不成熏。故此中言根.境.作意。即三差别互相熏故 量云。眼等。非可为耳等所熏。根.境.作意三定各别故。此无同喻。然以理责之。令不得互相熏 或如自他身六种转识。故论文云根.境.作意类别起故。不尔此言说之何用。摄论唯有此中一因 前解设破经部六识俱时受熏。今解但遮六识体非受熏。以根.境等三种各别非必刹那刹那皆具足故。非识恒起故无熏习。不同无性 前解虽本。不作此解自为不定。八识三别互相熏故。又六与八非一向异。依之而起故许相应。彼六不然故无自失 善等类别易脱起故者。瑜伽等种子中有四位。一三性善等位。互相望起。二三界位。谓下.中.妙界心互相望起。三有漏.无漏位。互相望起。四世.出世位。互相望起。今以善为首等取彼位。故言善等类别易脱起故。宗如前量。因云易脱起故。喻如电光等。等取声等。

【论】如电光等不坚住故。

【述曰】此则同喻.及第三因 不坚住故者。因也 如电光等。喻也。

【论】非可熏习至所集起心。

【述曰】下三宗之法。因如前说三种之因。或一一因皆成三法。或三种因各各别成。如次.逆次.超间.合二。准作可知。若与根等类别为因既有同喻。即言类别为因亦成。既有四因。此遮六识非可熏义。

【论】此识一类至所说心义。

【述曰】此显正义。成第八识是可熏识。以一类故。从初至终无间断故。如苣胜等。等取衣等。此非极成喻。亦非无间故。然从生至灭一期无间少同第八。得以为喻。可言极成。此中比量如文可知 一类之因。简前善等类别之因。恒无间断。简灭定等五位间断 坚住之言。简不坚住。以根.境等不成量故。此无所遮 或一类言。义亦兼彼。此中法阙。但有可熏略无持种。以苣胜非集起之心。三量成已方始成立所集起心。故次论云契当彼经所说心义。此违经中但有二宗法。一者可熏。二者契彼心义。然以苣胜可为熏习。文但明举。遂义合云契当彼经所说心义。下违理中方言不许有持种心便违正理举第三宗。然违经中亦得具三。违理亦尔。各举胜义。互举不足是文本意。

【论】若不许有至亦违正理。

【述曰】第二违理。若不许有此更违于理。

上来依经申理难。以下经外别生难。

【论】谓诸所起至唐捐其功。

【述曰】下出别理。起染净法不熏成种。所起唐捐。空无果故。唐之言虚。捐之言弃也。生死.涅槃无由断.得。故无生死亦无涅槃。

【论】染净起时至执自然生。

【述曰】若现行起无种子者。同外道自然生。唯以自然为因无余因故。下第十破中亦云无所熏故。若无自种则界地往还等。诸染污法无因而生过 然彼经部执色受熏持种。如五十一末叙。或虽不相应彼计是假无体法。大众有不相应。然无量习。今并设遮。亦有执故。

【论】色不相应至岂能持种。

【述曰】量云。色.不相应。理非染净内法所熏。亦不能持种。此中二宗。因云。非心性故。喻云。如声.光等 内法所熏。简苣胜等色。为外法熏故。此中不取坚性为法。故知性不坚住。非宗之法。即是因也。总配别配色.不相应。因.宗可解。

【论】又彼离识至内种依止。

【述曰】此色.不相应。不可说为内种依止。离识无实性故。如龟毛等。色体即心故。唯应心为诸种依止。不相应假依心而立。亦应实法为种子依。前已数遮故不为量。但可言异。

【论】转识相应至亦不受熏。

【述曰】下第三遮心所。有八比量。四因各成二宗法故随其所应 量云。此不能持种。亦不受熏。有间断故。易脱起故。如前诸识。法在于后令通前量 又宗如前。不自在故。非心性故。如电光等 此中但有前二因之喻。前已遮心是可熏已。故得为喻。后二因.喻略而不论。如前说故。非六识是不自在等。故应别喻。

【论】故持种心理应别有。

【述曰】此总结也。然无性次下有前念熏后念计。上已破云不俱有故无相应义。如他.我身前后之心不能受熏。总是经部义。

此下第二破经部中遮识类受熏。彼论据计唯识前熏后。此说许识类亦然故前后异也。上总经部计熏。设纵六识俱有。除第八识余五取蕴并如前遮非持种等。故持种心理应别有。即第八识。此等经部本计 然后有经部异师第二。于中有二。初叙宗。后正破。

【论】有说六识至第八识性。

【述曰】此叙彼宗。是识转变刹那即灭。识上假.立一类不变。无别前后。识类是一。故此可熏。亦可持种。识既被遮。故须计类。因类既成。何劳第八。

【论】彼言无义。

【述曰】下破有四。初论主非。

【论】所以者何。

【述曰】次彼返诘也。

【论】执类是实则同外道。

【述曰】第三别破中有四。一征假实。二征何性。三征间断。四征类同 初征有二。一实二假。此征实也 吠世史迦同异实故。

【论】许类是假至内法实种。

【述曰】此征假也。类不能持内法实种。许无实故。无胜用故。如龟毛等。此中二因。一是假故。二无胜用故。如瓶.衣等定不能持内法种子。外种可然。麻衣是假许可持故。本宗说类是假。今言实者是设遮也。如摄论总有二种。一识类。识家之流。二刹那类。即无常之流。二皆假法。此假实征。

【论】又执识类何性所摄。

【述曰】次三性征。总问何性。

【论】若是善恶至犹如择灭。

【述曰】此类。应不受熏。汝许有记故。如择灭。此中宗略。若难不持种。便违宗失。非自不许彼故。

【论】若是无记至此类应断。

【述曰】若唯无覆。善恶心时此即应断 此义意言。许间断故如识自体事非可熏等。前已破故。

而彼若言善.恶心时此类不断性是无记。具坚.无记义故可熏者。今非之云。

【论】非事善恶至别事性故。

【述曰】非识自体事善恶性类成无记。所以者何。别类必同别事性故。非如众同分是总类。同异句等是总类故。彼与法自体事性异。此是别法。法之别类唯在识上有不通余故。虽无同喻以理征之。

彼言识法同分是无记识通三性。此类可然故可熏者。

【论】又无心位至持种受熏。

【述曰】设纵类无记。异其善等心。此不断故故可熏者。如五位无心时此类定无。是识类故。如识间断。性非坚住。故不可执持种受熏。此二比量义准前成。摄论同也。

【论】又阿罗汉至许便有失。

【述曰】第四征类同。中有二。初凡圣类同。后根.法类同。此初也 圣.异生心。识类同故。前成凡夫。后成阿罗汉。或是异身但类同者。应互相熏。诸阿罗汉为诸染熏。异生应为无漏法熏。是识类故。如自异生自圣者等。许便有失。无凡圣故。

【论】又眼等根至识类受熏。

【述曰】下征根.法 谓眼等根.及所余法与眼等识。一则根同。眼识等亦为次第灭根故名意根故。亦与余法类同。法义通故 或信等余法。与眼等根义同。眼等根法。与非根法法类同。应互相熏。然汝不许违自宗故 义虽通尔。以彼本计识类受熏。即眼等根是识根类。或所余法是识法类。应互相熏。识之类故。然汝不许是此本意。若以根等与余信等为根类同。便令相熏。失彼宗意 此法类同摄论亦无。彼言或应意根成造色性。与眼等根类同故。第四结云故不应执识类受熏。

最近查询记录

本节查询“王” 本节查询“然” 本节查询“存” 本节查询“有地” 本节查询“刑” 本节查询“劳” 本节查询“问” 本节查询“道” 本节查询“国” 本节查询“令” 本节查询“第一” 本节查询“第二” 本节查询“虽然” 本节查询“金” 本节查询“文” 本节查询“字” 本节查询“之心” 本节查询“有相” 本节查询“敝” 本节查询“须” 本节查询“何” 本节查询“不及” 本节查询“传” 本节查询“为之” 本节查询“盛” 本节查询“名” 本节查询“轻” 本节查询“一本书” 本节查询“舍” 本节查询“宝” 本节查询“鄙” 本节查询“楼” 本节查询“不为” 本节查询“而得” 本节查询“圣” 本节查询“天地” 本节查询“鸡” 本节查询“良” 本节查询“长生” 本节查询“田” 本节查询“死于” 本节查询“音” 本节查询“仰” 本节查询“有情” 本节查询“大” 本节查询“女儿” 本节查询“门” 本节查询“教授” 本节查询“非我” 本节查询“'||'” 本节查询“然其” 本节查询“温” 本节查询“菜” 本节查询“雅” 本节查询“祥” 本节查询“铁” 本节查询“广大” 本节查询“良'||'” 本节查询“蒙” 本节查询“这般” 本节查询“春秋” 本节查询“阁” 本节查询“娘” 本节查询“殿” 本节查询“枝” 本节查询“笑话” 本节查询“亡” 本节查询“空” 本节查询“拜” 本节查询“敢” 本节查询“万物” 本节查询“知之” 本节查询“芳” 本节查询“不就” 本节查询“屈” 本节查询“雾” 本节查询“风尘”

反义词

近义词

词组

谜语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