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斯特恩(上) --宝石谜情.

  第一章斯特恩

  勃艮第勇武过人的约翰公爵在蒙特罗大桥被谋杀前的几年里,曾托管了一件名为“三位一体”的宝石。这是一件粗金连接的三角形饰物,是大氅的肩饰,宽度就像是锁骨前的盔甲。这件宝贝得名于它上面三颗一模一样的巴拉红宝石。

  我一闭上眼就可以看到这宝贝。这三颗巴拉红宝石不是真正的东方红宝石,它们有着某种矿物尖晶石的颜色,某种在玫红和血红之间的颜色。所有的红宝石,东方的也好,巴拉红宝石也好,成分都是氧和铝,而尖晶石还有单一镁原子,这就降低了它的硬度且减弱了它的光泽。在把红宝石誉为宝石之王的印度,宝石也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就像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一样亘古不变。在红宝石的等级制度中,巴拉红宝石的排名是吠舍,也就是十二等级中的第三级。

  大部分中世纪的宝石都源于亚洲,这其中,最著名的巴拉红宝石产地在阿姆河支流施南河岸边的巴达克杉。至于宝石是如何到勃艮第的,那就没有记录了。如果不停地去追溯宝石的历史,和人有关的信息就会越来越少。追溯到一定时间,就只剩下那些宝石了。总之,没有任何文字记录能解释究竟是什么人把那些宝石带到了勃艮第。

  约翰公爵的“三位一体”宝石是切割过的硕大扁平形的宝石,大小和形状就像多米诺骨牌。三颗红宝石和三颗珍珠交替将一颗钻石围在中间,还有一颗珍珠垂在这个三角形下面,就像摊开的手掌那么大。镶嵌在上面的那颗钻石完美无瑕,有5/8英寸见方。这宝贝是比利时的珠宝匠路易斯·德·伯刚切割的,而且以“三位一体”而闻名于世,成为伯刚宝石设计新样式的典范。宝石的切割面是金字塔的样子,和天然钻石一样。

  我闭上眼睛,那宝贝就又出现在眼前了。整件珠宝的美在于这些宝石的完美质地,平衡的布局,还有它折射光线时的那一点点不对称。它通身是金质的钩钩线线,在其粗旷的线条和完美的实用性上体现出非常现代的风格。与此同时,它又不乏古香古色的韵味。宝石的自然切面使它看起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似乎仍然在生长。它的构造堪称完美,就像是个护身符,能从金字塔形、三角形和平面的结构中看到某种能产生奇迹的东西。

  勇武的约翰是勃艮第第二任瓦卢瓦公爵。他皮肤松弛,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在4个公爵中,他是唯一知道怎么指挥军队打仗的人。24岁时,他在充满血腥的尼柯普里斯战场上被俘,萨尔坦·巴亚兹德要价20万金币和20只白色猎隼作为赎金才把他放回去。这次经历让约翰明白了做事情要如何小心谨慎,也体验了什么叫做残酷。

  即使是在摆好姿势的油画里,约翰看起来也总是在思考和筹划着什么。他是个政治家,秘密暗杀团体的指挥者。他总是佩戴着贵重的珠宝首饰,表情肃穆庄严,即使当画家已经离开,他要接着做别的事情的时候,也依然如此。

  在约翰公爵的时代,欧洲的平民百姓中从来没有人佩戴过钻石。那个年代,珠宝是权力的国际货币,它与权力息息相关,而不仅仅是财富欲望的表现。一颗硕大的红宝石可能很美,但它可能是发动战争的手段,或者是挑起战争的根源。为了避免战争,它也可能被当做进献的礼品。当时距离路易斯九世建造圣·夏贝尔来安放荆棘之冠也就三代之久,那是一件镶嵌珠宝的遗物,存放在三角壁龛里污迹斑斑的玻璃匣中。

  在读瓦卢瓦公爵的财产清单时,我发现他和自己有很多相似之处。文字记录上追求精确的激情,体现了对宝石和权力的热爱。我在约翰叔叔编写的目录里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精确无误地仔细记录了所有的瓦卢瓦宝石,就像是在记录自己的武器或情人的名字。

  第六件:14件有名字的红宝石

  第七件:15件十字勋章的碎片

  第八件:一枚鸵鸟蛋

  第九件:豪猪的刺

  第十件:一颗象牙

  约翰出生在一个大量聚敛珠宝的王朝。他的父亲一生碌碌无为,但却是个讲求实际的人——勇敢的菲利普娶了梅尔家的玛格丽特。据说她的习惯很不体面(喜欢吹口哨,还喜欢坐在草地上),但是她继承了弗朗德和那里的商务码头。勃艮第当时已经有了葡萄酒产业和制盐业,十分富有,约翰的父亲在工业上更使它锦上添花。他喜欢佩戴各种珠宝首饰,曾经穿着一件绣满珠宝的天鹅绒外套会见英国的特使,蓝宝石的叶荚,珍珠的玫瑰花蕾,还有22颗红宝石修成的花瓣。

  15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约翰·瓦卢瓦公爵托管了“三位一体”。这时,他的勃艮第已经变成一个精良的商业国家。其国力每年都在增强,而邻国法国则一年比一年衰弱,在法国皇太子的执政下日渐不稳,不断地在战场上失利。勃艮第却日渐强盛,美酒和珠宝比比皆是,就像是个永恒之所。

  国力衰弱就会招来侵略者,法国的邻国都开始占法国的便宜。英格兰的亨利五世把海军送到了海港城市加莱和布洛涅。在东边,约翰也开始得寸进尺,能侵占多少利益就侵占多少利益。他在巴黎待了好几年,加入了密谋暗杀行动,他的雇佣军则从西边和法国军队交战。

  他占领了巴黎,却从来没有拥有过它;他打了胜仗,却从来没有赢得战争的胜利。他本可以取得胜利的,那样的话,“三位一体”的下场就和现在完全不一样了,可能永远不会流落于世。然而1419年,法国皇太子查尔斯·瓦卢瓦满十六岁时,仍然健健康康的,没有把手里的政权丢掉。他要接见表兄约翰,勇武的公爵接受了邀请。双方要在中立的立场上进行谈话,所以他们最终决定在蒙特罗大桥会面,双方军队以河为界。

  桥上建起了双方的工事,皇太子的人将桥周围的房子还有路口都清空了。普瓦捷的杰汗在法国人等待约翰到来时和他们在一起。在他的日记中,描述了未来的查尔斯七世和他的骑士特里尔大臣之间的一段对话。

  我们从特里尔大臣的行为上看出,他想留住国王,想跟他最后多说几句话。在我们看来,他好像在反驳国王。随后,国王突然弃他而去,随后又召唤了特里尔大臣两三次,但是他不想过去了,就留在屋子里面和我们待在一起,其他人的名字我忘记了。国王一离开,我们就看到特里尔大臣蓦地躺到床上。我们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这样回答:‘瓦朗斯先生,我向上帝发誓我现在真的希望自己是在耶路撒冷,没什么钱,也没有在这儿见过这位国王。因为我很担心他被恶意的觐见所迷惑,今天要做出些对他自己和他的国家都极具破坏性的事情。

  会面是有规则的。查尔斯制定规则,约翰遵守这些规则。只有卸了武装的人才能进入会场,然后门在外面紧锁。房间里灰暗阴凉,充满了油脂的味道,还有水声和麻鹬的叫声。

  约翰此时已步入中年,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得多,查尔斯却是个初出茅庐的男孩。42年以后,他因为害怕有人在食物里下毒而活活把自己饿死。但是现在,这两位瓦卢瓦的统治者,除了等级不同,没什么不一样。公爵走到栅栏门前,打开它,走进来跪下给这个孩子行礼。

  查尔斯拉起约翰的手。有记载说他用眼神给了个信号,也有的说没有。他要把他的表兄扶起来,但是这个动作却没有完成。皇太子的一个手下,唐盖·德·沙斯戴尔,开始了行动。他一步步走近跪下的人。他从长袍下拿出一把手柄很短的斧子,举了起来。

  他向约翰的头猛力砍去,把骨头砍开了缝,尖叫声立刻传到外面。勃艮第的军队在河边列队,但当他们想接近公爵时,却发现废弃的房屋中埋伏了弓箭手。骑士们被迫退回来,把公爵留在国王那里。

  在会场里,只有约翰自己是有武装的。他试图拔出自己的剑,但他身受重伤,已经奄奄一息,动作也很笨拙,而且已经太晚了。应和着法国人“杀了他,杀了他”的高声呐喊,罗伯特·德·拉黑揪住约翰的袖子,把他拉了回来(那是一件黑色天鹅绒的礼服,绣着鲜花的叶荚和珍珠的玫瑰花蕾),唐盖·德·沙斯戴尔又一次朝着他的头挥动了斧子。

  砍了整整四斧子,才把勇武的约翰公爵置于死地。他的尸体被法国人丢弃,后来被运到第戎,在那里他的身体、他的心才可以在教堂里下葬。

  此时,“三位一体”一直都跟尸体在一起。它和大氅一起被从死者的身上解下来,然后和十字架的碎片、象牙一起安放在勃艮第的灵堂里面。这件珠宝比它的第一任拥有者要长命,它仍然完美,还没有新的归属。

  “人们说上帝造人用的是血块。”

  他的声音优雅,手指光滑而柔和,眼神像典当商人一样精明。现在他看到了我带来的宝石,眼睛就死死地盯住它而不是我本身。我松了口气,但还是很紧张。他的名字叫伊斯梅,是个珠宝商人。

  “血块?我能知道您是从哪里买到这些的吗?斯特恩小姐。”

  “不能。”

  “我不这么认为,你知道吗?你和我挺像的。”

  我没有回答。他继续说:“是啊,看起来你以前也做过这事。喝茶吗?我可以端下来。”

  “现在不喝。”

  我想他是个能说的人。当然我的意思是,他根本不需要说那么多。他一边工作一边讲话。这是在他的地盘上,所以他很惬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我却不是。他可把我们的关系想错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除了珠宝。

  在桌子上摆着一张纸,上面有三颗未经加工的红色宝石,小得像石榴籽一般。这个珠宝商一边讲话,一边把它们一枚一枚拿起来,放在他的单片眼镜下。

  “血块,是啊,他们是这么说的。我不信宗教,我不在乎上帝是基督徒,穆斯林或者犹太人。而且,他没和宝石打交道也是个遗憾。我们本可以都那么……完美。”

  我等待着。外面的宣礼员已经开始报告祈祷的时间,闪烁不定的声音像伊斯坦布尔西边闷热的浓雾。屋顶上有个吊扇,三面都有磨砂玻璃门。没有门的墙边有个破旧的脸盆,脸盆上面一人高的地方挂着个日历,上面是英语和土耳其语的金角湾海运空运公司的广告。八月份这一页是一个皮肤晒成了古铜色、懒洋洋地裹着渔网和钻石的金发女郎。

  伊斯梅把最大的一颗红宝石放下,敲了敲牙齿,说:“这一颗有瑕疵,你花了多少钱啊?”

  “能买下它的钱。”

  “那么,你怎么找到我的?”他抱怨道。

  “从库萨乌那里知道你的。”

  “库萨乌!”他嘲弄地说,“他们花太多时间说大话了。”

  我瞧着他的鞋子、他的手表、他穿的衣服和他的手、他的脸,不怎么听他讲话。语言会有很大的欺骗性,而不讲话的东西就不能撒谎。

  从桌子中间的空隙中,我看到了他的腿,分开支撑着他肥胖的身体。他的皮鞋是进口皮料的,透出名贵的亮光。两条裤线笔直。他戴着一只名贵的百达翡丽手表,不怎么招摇。这表比较适合晚上戴,在白天的阳光下,那纯金会显得有些刺眼。

  看起来他很成功,虽然他并没有炫耀这一点。他精通他做的这一行,而他做的这一行和旧珠宝紧密联系。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来找他的缘故。我已经到伊斯坦布尔五天了,有两天去了在海斯菲林大道上的库萨乌典当行,在那里看看买主,和来自大商店的人们聊聊天。他们不忙的时候会给我讲讲伊斯坦布尔的珠宝商。

  他们告诉我伊斯梅的事情。他们说他做得不错,世界各地的买卖都做,比如俄罗斯的圣骨盒生意,还有印度蒙兀尔项链的生意。至于这些珠宝是怎么来的,怎么过境的,都不关他的事。如果他是个合法商人,我可能会早点儿找到他,因为他一定会是家喻户晓的,是整条街的名人。但他不是。

  闪电划过头顶,雷声渐渐褪去后,伊斯梅从桌子里面拿出来一个电子天平。他一颗一颗地称那三颗宝石,每一颗都称了三遍。

  “当然,红宝石的买卖—这市场—我能说什么呢?市场已经不怎么认可红宝石了。上个月我有一颗红宝石,曾经是一位缅甸将军的妻子的,上帝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好的东西。四克拉重,一点瑕疵都没有。红得像鸽子血。这样的一块宝石,抱歉,我要这么说,我可以和他做爱的,怎么能卖掉呢?当然不能卖。他在我的收藏里让别的东西都黯然失色了。现在我把它戴脖子上了,重量可不只四克拉了,它有四千零四克拉重。”

  他眯缝着眼看着天平的电子显示,我知道他想买这几颗红宝石。那个商店老板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尽管切割会让它们失去了一半重量,但这三颗宝石还是每一颗都接近两克拉:对于红宝石来说,这个分量正好。它们的最完美之处在于没有瑕疵,颜色也不错。我是在斯里兰卡一个很像伊斯梅的人手里买到他们的,那交易也是在这样一间房间里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来这种地方很多次了,但伊斯梅这里还是第一次。

  我跟随着一件贵重珠宝的足迹来到这里,它至少来过伊斯坦布尔一次。这件珠宝上的一枚宝石曾经在三个世纪前在这里被售出过,那枚肩饰已经有这么长的历史了。珍贵的珠宝都会回到自己以前去过的地方。它们曾经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曾经得到过它们的人那里——都可能重现它们的身影。我坐在这不属于我的地方,听着吊扇慢悠悠的沙沙声。

  伊斯梅关掉了天平,“这些小东西们真美,不是吗?我会给你最好的价钱。”

  “我不要钱。”

  他用他那双专门给宝石估价的眼睛看着我,拿起那颗最小的宝石又认真地看起来。虽然没有切割过,但它在灯光下还是闪着光。红宝石的母岩仍然依附在这枚纯美的宝石上。有那么一会儿,伊斯梅什么都没说,只是微笑地看着宝石,好像用牙齿衔着一颗钉子。“你不要钱,那我们在这干什么呢?”

  “我在找一样东西。很久以前,这件东西曾经到过伊斯坦布尔。我听说你涉足古玩领域。”

  沙,沙,屋顶的吊扇在不停的发出响声。

  “或许吧。我涉足很多领域。但是,你别告诉我你想要塔瓦涅的蓝宝石。”他的牙齿小而白,“我上周就把它卖给了东京的一家保险公司。”

  我沉默着,他的笑容渐渐隐去。他把宝石放下,又拿起来。他不讲话的时候,会比较紧张。

  “那就是说是古玩,你是想找到那东西还是想知道有关它的信息呢?”

  “都可以。”

  “你用红宝石作交换?”

  “你愿意的话。”

  “你有确定特别想要的东西?”

  “我在找“三位一体”。”

  他把我的红宝石放下,透过他的单片眼镜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三位一体”?我明白了。你为什么想要“三位一体”呢?”

  “你为什么不想要呢?”

  “哈哈!”他勉强一笑,那只眼睛闪了一下光。“我当然想要。斯特恩小姐,你已经有点了解我了。但我是正确的。”他向前探了一下身。“我们都一样,我们了解对方。没错,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我本能地停下来,把头转开,好像他离得太近了。他大笑起来。

  ““三位一体”,嗯,谁不想要它呢?你找了它多久了?”

  “你都知道些什么?”

  “碰巧挺多的,而且很具体,非常具体。这可不便宜,你可以付多少呢,斯特恩小姐?或者,也许你是要帮别人买它。日本人,还是美国人?你可以告诉我。”

  “美国人。”我撒了个谎,我想这应该是他希望听到的。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

  “美国人,好吧。当然,他们有的是钱。”

  我点了点头。伊斯梅起身,没说一句话,又一次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然后他走进了左边的一扇门。我看着他的影子慢慢游移出磨砂玻璃门。我听到了上楼的脚步声,远处的说话声。当他再次打开那扇门时,左手拿着个盒子,右手领进来一个比他年轻的人,一个年轻的伊斯梅,大约年轻三十岁。可能是他的侄子,要不就是他儿子。那人腰上别着枪,对我点点头,让我走进去,然后就站到门口去了。伊斯梅坐下了。

  “这就是为了谨慎起见,你能理解吧。”

  “他有执照吗?”

  “持枪的执照?当然了。我从来不碰那些枪的。”伊斯梅把他的盒子放下。“把他看做是你的保镖吧,这样感觉会舒服些。”他双手打开盒子,把盒子推给了我。

  里面是一枚切割过的宝石,半英寸宽,在黑色的天鹅绒布上清澈耀眼。它的形状就像是半颗未加工过的钻石,或者一颗还在生长的水晶被从中间劈开成了两个完全一样的金字塔。但是切面又不完全是自然的生长样子。钻石的表面太光滑了,太抢光了。

  他的声音非常温柔。“这个你可能感兴趣。这颗宝石在我这有快二十年了。这种切割是很古老的,十五世纪的。它被称为“三位一体”之心。”

  我把它拿起来放在手里。对于这么大的钻石来说,它有点沉。像颗子弹,虽然这只是个幻觉,钻石的重量是比金属轻的。桌子的另一头,珠宝商一动不动地坐着。

  我闭上眼睛体验它的手感。这东西太温暖了,以至于不像是颗钻石。我现在可以感觉到,它的导热性不对。钻石吸收周围的热量,但是不会反射出来。这是钻石的特征,别的宝石就没有这种显著而强烈的冰冷特性。我认为这是一种完整性的体现。

  我把宝石攥在手里,然后松开手掌,放下。“这不是我要找的那颗。”我说。我小心地把这宝石放回盒子里。

  伊斯梅的眼里迸发出邪恶之光。那年轻人在我们身后等着。我看到这个珠宝商的手指头在痉挛。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又变得清澈了,那凶恶的欲望消失了。他活动起来,好像刚睡醒一样。他耸耸肩,“很遗憾,不过你看到是怎么回事了。斯特恩小姐,我做的是真正的珠宝生意,不是那些几个世纪都没人知道的东西。我办事实在。你想要一颗心?我可以给你找个有心的男人,你可以整晚上开开心心。忘了你的“三位一体”,不行吗?嗯,但是你有急事?瑞米,让她走吧。回头再说吧,回头再说。”

  他们俩微笑着等我收起我的宝石。我头也不回地走下了三段楼梯,走到一半,我的心就开始绝望了,我努力把这种情绪赶走。

  门廊里的阴凉让我感到很舒服。我深吸了口气,闻到了那间黑暗的办公室和里面那两个人的味道。我调整了一下心情,准备好之后才走出门廊,走进伊斯坦布尔中午的燥热与嘈杂中。

  广博之爱,权力之爱。

  我透过“三位一体”看历史。这可能就是典当商人看待事物的方式:所有的东西都有价值,也都有价格。1419年,勇武的约翰公爵被法国皇太子谋杀的时候,法国人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同样,勃艮第也没有失去什么。法国王朝多持续了些时间,公爵的封地没有了公爵,公爵比原来更容易被取而代之了。爵位比珠宝可要便宜得多。

  当然,不管从价值还是价格上看,这两者完全不同,死亡总是不可比拟的。我怀疑约翰公爵夫人会不会用“三位一体”把公爵的命换回来。换成五百七十九年以后的我肯定不会,不过我想,至少在那个死亡毫无意义的年代里,约翰公爵的死还是很有意义的。在英国,药剂师给心脏病人开的药方是红宝石粉。在第戎,盐商佩戴祖母绿来保护自己免受瘟疫之苦。他们把像拳头一样的香袋捂在嘴上。

  约翰公爵的死是普通而又不寻常的。现在,我试图排除感情因素,只从价值角度去看待他的死。公爵总是要更替的,但珠宝却不可能。约翰公爵被斧头砍死后,勃艮第并非就没有了继承人。公爵的封地由他的儿子菲利普继承了,他很快就被称为“好人”。

  菲利普从他父亲身上吸取了教训。他要是想扩张自己的领土,绝对会把这种想法深埋心底。和他的父亲还有他的儿子相比,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这些年来,第三任瓦卢瓦公爵将勃艮第建成了最为强大的公爵封地,菲利普则把自己的领地变成了一个等待崛起的王国。当英格兰和法兰西为了战争而耗费大量钱财的时候,菲利普在第戎等待时机的到来。他计算着自己积蓄的能量,红宝石、钻石、葡萄酒,还有盐,以及镶在金子底座上面的象牙。

  早在他父亲被谋杀的那一年,这个年轻的继承人就已经拿到了父亲财产的清单。这份文件有一百多页,牛皮纸页仍然是漂亮的奶白色。在法国博纳昏暗的档案室里,我抄写了下面的内容:

  一枚华贵美丽的锁扣,中间是一枚巨大而完美的钻石,非常显眼,周围是三颗很大的方形巴拉红宝石,被称为“三位一体”。这是一件透雕细工的饰品,在每颗红宝石之间都有一颗极品珍珠,在整个锁扣的下方还有一个巨大的梨形珍珠。

  十年之后,这件肩饰被描述成“我主的胸针”,和法国最大的巴拉红宝石齐名。“三位一体”一直属于菲利普,直到1467年去世,才由他唯一的儿子、有勇无谋的查尔斯公爵继承,他也是勃艮第的最后一任瓦卢瓦公爵。

  查尔斯喜欢发号施令,厌恶女人。他肤白如纸,却把自己装扮成征服了巴达克杉的亚历山大大帝。和亚历山大大帝一样,他战死沙场后,也没有留下什么继承人。

  查尔斯曾说:“这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统治者,一个是上帝,在天堂里;一个是撒旦,在地狱里;另一个在人间,也就是他自己。”

  他的宝石匠,杰勒德·洛耶,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查尔斯手捧水晶圣骨盒的金质小雕像就是他的杰作。洛耶曾经几次重新镶嵌“三位一体”,但它总是保持着基本的样式不变。据一张票据记载,有人曾经花14英磅让洛耶用三只名贵的枪支制作成三角形的装饰品,并用三颗巨大的巴拉红宝石替换了枪上面的打火石。这三颗宝石散发着耀眼的金色光芒,像燃烧的太阳一般。

  菲利普死后八年,勃艮第和欧洲的其他任何王国相比,已经更富有更强大。在北边,它包围着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的一半领土,还有瑞士和法国的大部分地区。它是个从北海延伸到地中海的中世纪帝国。查尔斯穿戴像个帝王。他骑一匹披着战甲的黑色战马,战马身披金色和紫罗兰色的毯子。他自己穿着闪闪发光的盔甲和战袍,“三位一体”扣在战袍的胸前。

  他镶满珠宝的帽子是出了名的。帕尼嘎若拉在1475年4月在查尔斯去教堂的路上见到了他,他戴的帽子“是一顶黑色天鹅绒帽子插着一支金色的羽毛,羽毛上镶着最大的巴拉红宝石、钻石和大珍珠,还有一些宝石是挂在上面的,羽毛上的珍珠和宝石镶嵌得非常紧密,以至于有些地方根本看不到金色的羽毛,尽管它的分叉就和手指一样长”。

  查尔斯对政治权利和物质财富非常着迷,珠宝则是这两者的精髓所在。无论去哪里,去教堂、参加盛宴,或者战斗在沙场,他都戴着这些珠宝,好像它们是他的护身符。他的财产包括十二个金盆、亚历山大大帝战利品中的挂毯、独角兽角质剑柄的宝剑、六个银质的鸟笼里的塞浦路斯芳香泥制作的小鸟、一条绣着一千朵鲜花的幔帐。

  最重要的是他还拥有宝石。在勃艮第衰败之前,世界上最好的三颗宝石都在那。三连体中间那颗完美无瑕的钻石叫做三连体之心。还有一颗酒黄色的137.5克拉重的宝石,历史上被称为托斯卡尼或佛洛伦萨,另外一颗是160克拉重的宝石,它名气的一半来自于桑西,因为在勃艮第衰落以后的几个世纪,人们在德·桑西最忠实的仆人的胃里找到了这颗闪闪发光的宝石。

  勃艮第的衰落是从1476年开始的。没有任何预告,也没有任何阴谋或者前兆,权力的天平不再眷顾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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