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同类合体--周易参同契.
<h1>《周易参同契》12章 同类合体</h1><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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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
冰雪得温汤,解释成太玄。<br>
金以砂为主,秉和于水银。
变化由其真,终始自相因。<br>
欲作伏食仙,宜以同类者,
植禾当以谷,覆鸡用其卵。<br>
以类补自然,物成易陶冶。
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檟。<br>
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
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br>
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
时间多学士,高妙负良材。<br>
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资财。
据按依文说,妄以言为之。<br>
端绪无因缘,度量失操持。
擣治羌石胆,云母及矾磁。<br>
硫磺烧豫章,泥于相炼治。
鼓下五石铜,以之为辅枢。<br>
杂性不同类,安肯同体居。
千举必万败,欲黠反成痴。<br>
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
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br>
管窥不广见,难以揆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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